|
|
| 日期:2008-6-17 11:19:14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局工会 编辑:代琳 |
2、凡初赛成绩低于70分的参赛人员,自公布分数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补考,补考人员差旅费自理。补考后成绩仍低于70分的,将进行补考,补考期间停发一切福利待遇(即创收发放部分),补考人员每两个月可向市局申请一次补考,直至补考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和先进个人。补考合格后恢复一切福利待遇发放。
3、复赛成绩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500元,第三名奖300元。
4、获得全省竞赛第一名的奖6000元,第二名奖5000元,第三名奖4000元,第四名奖3000元,第五名奖2000元,第六名奖1000元。并对前六名选手予以通报表彰。
八、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份)
(二)初赛阶段(7月底以前) 1、制定初赛实施方案:由市局组委会制定初赛实施方案,报省局组委会备案,并具体实施。 2、组织培训:由各参赛单位组织选手进行训练,立足岗位练兵,5月份和6月份由市局组委会派人不定期到各单位对参赛人员进行检查测试,督促练兵,检查练兵效果,确定测试成绩。 3、检查测试结束后,下发测试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参赛人员的成绩,练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对组织得力,训练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涣散,敷衍训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4、7月底以前组织初赛,确定参加复赛的人员。
(三)复赛阶段(8月底以前) 1、制定复赛实施方案:由市局组委会制定复赛实施方案,报省局组委会备案,并具体实施。 2、组织培训:参加复赛的选手理论考试部分自己复习,内业操作部分的流量、输沙率计算,雨情、水情的拟报,水力学等内容自己训练。资料整编(含水位流量关系定线)和计算机操作以自己准备为主,组委会安排二天时间就存在的共性问题集中解答。外业操作仍以自己训练为主,组委会安排五天时间到有条件的测站集中训练。 3、8月25日以前组织复赛,确定最后参加省局决赛的人员。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
| 上一篇:孝感市职工技能大赛试题 |
下一篇:关于开展向黄俊雄、罗峻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