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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日期:2008-5-28 10:21:41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孝感水文局 编辑:代琳 |
(四)抽查阶段(7月上中旬) 省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督查组来我局抽查,具体督查时间由省局统一安排。
(五)总结阶段(7月下旬) 总结上报百日督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和减少隐患、防洪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细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防汛工作、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今年部署开展的水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二时段工作相结合,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又要围绕安全度汛、工程建设和运行、水文测验等重点领域和事故多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和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抓好抓实。
(四)广泛宣传,形成气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反映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批评曝光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市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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