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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活动方案
| 日期:2007-5-31 9:32:43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人教科 编辑:代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水文立法的空白,标志着我国水文事业进入有法可依,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是中国水文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加快水文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提高社会对水文行业的认识,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水文职工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加快水文事业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水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扩大水文的社会影响,提升水文的社会地位,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水文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5月12日,孝感局在得知国务院发布第496号令,宣布《水文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消息后,立即通过互联网下载了《水文条例》的具体内容,转载到孝感水文网,并打印《水文条例》20份下发各站队科室,及时地让全体干部职工在第一时间看到。
5月17日,孝感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条例,并就如何深入宣传贯彻《条例》作了安排部署。
5月18日-6月17日,各科室、站队组织学习《水文条例》,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深刻了解《水文条例》的深刻内涵。各站队、科室结合实际,在户外拉条幅,并在各种测量仪器旁粘贴标语,扩大水文影响,向全社会展示水文风采。
6月18日在全局组织一次《条例》及相关水文法规知识答题考试活动,提高水文职工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开展宣传日活动。局机关、各站队于6月10日集中组织一次声势浩大、场面热烈的宣传活动,在人群往来密集的地方、路段,悬挂标语和水文成果展版、影像、发放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内容、水文的作用、水文建设成就、水文人的精神面貌等,让社会公众了解水文、理解水文、支持水文。
(三)开展学习宣传月活动。孝感局决定将6月份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以科室、站队为单位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讨论会,使每位水文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守法意识。通过学习座谈讨论,每位职工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2、通过孝感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和水文工作。 3、制作大型标语横幅进行户外宣传,在“孝感水文网”开设宣传专栏,出一期《条例》学习专刊。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站队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科室、站队要紧紧围绕《条例》的宣传、普及和颁布实施,结合实际情况,突出对水文发展和建设成就的宣传,突出对水文地位和作用的宣传,突出对《条例》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科室、站队要按照宣传方案,精心策划每项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态势,为《条例》的颁布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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