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日期:2008-5-13 9:56:56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孝感市水文局 编辑:代琳 |
当突发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事件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有关水文机构宣布结束水文勘测应急行动,恢复正常工作。
3.3 市水文局水文勘测应急响应
3.3.1 Ⅰ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Ⅰ级响应 ① 府澴河、大富水、汈汊湖(汉川片)、汉江发生特大洪水; ②府澴河、大富水、汈汊湖(汉川片)堤防发生溃口,涵闸、泵站垮塌; ③府澴河、大富水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泥石流灾害; ④大型或重点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⑤孝感市大面积发生特大干旱。 (2)Ⅰ级响应行动 市水文局局长主持水文勘测应急的组织指挥工作;视情况需要,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水文勘测应急工作;根据请求,协调组织装备、物资及人员等应急支援;组织开展水文监测及分析工作;组织水文调查分析工作。
3.3.2 Ⅱ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 ①府澴河、大富水、汈汊湖(汉川片)、汉江发生较大洪水; ②府澴河、大富水、汈汊湖(汉川片)堤防、涵洞、泵站发生重大险情或一般中小型水库垮坝; ③大型或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④孝感市境内发生严重洪涝、泥石流灾害; ⑤孝感市境内发生严重干旱或局部特大干旱; (2)Ⅱ级响应行动 报市水文局局长后,市水文局分管勘测工作的副局长主持水文勘测应急的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开展水文监测指导及分析工作;组织水文调查分析工作
3.3.3 Ⅲ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①府澴河、大富水、汈汊湖(汉川片)、汉江发生较大洪水,辖区内各流域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②府澴河、大富水、汈汊湖(汉川片)堤防、涵洞、泵站发生重大险情; ③大型或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险情或一般中型水库发生险情; ④孝感市辖区内同时发生洪涝、泥石流灾害; ⑤孝感市境内多个县发生中度干旱或1个县市发生重度干旱; (2)Ⅲ级响应行动 报市水文局局长后,市水文局分管勘测工作的副局长主持水文勘测应急的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开展水文监测指导及分析工作;组织水文调查分析工作。
4 总结恢复
4.1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认真进行水文勘测应急工作后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水文勘测应急水平。
4.2 请求上级或本级水文勘测应急设施设备的毁损消耗情况,及时安排经费,进行修复和补充。
5 应急保障
5.1 装备保障 水文业务部门应在充分发挥现有水文勘测装备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及应急监测交通工具等装备建设,满足水文勘测应急工作的需要。
5.2 资金保障 孝感市水文部门应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争取,同时结合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应急工作的实际,充分合理地保障水文勘测应急工作的业务经费,确保水文勘测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
5.3 通信与网络保障
5.3.1 孝感市水文局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公专结合的原则,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将水文应急测报通信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并合理配置水文应急测报专用通信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通信畅通。
5.3.2 各县、市水文部门应充分依托国家防汛抗旱计算机网络,加强水文勘测应急专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配置,提高水文勘测应急信息的传输效率。
5.4 应急支援保障
5.4.1 市水文局需要组建水文勘测应急突击队,必要时,为事发地水文机构提供人力支援。 |
| 上一篇:孝感市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
下一篇:没有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