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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5-13 9:56:56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孝感市水文局 编辑:代琳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市水文勘测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高水文勘测应急能力,为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利部《突发性水旱灾害水文应急测报预案》、《湖北省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水文勘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 ①江河洪水、台风以及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 ②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行洪分洪; ③渍涝、干旱等;
1.4 工作原则
1.4.1 水文勘测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市水文局及各水文站为本级勘测应急工作的责任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1.4.2 建立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市局各部门与各水文站(队)的水文勘测应急工作的协作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体系 孝感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市水文局)为全市水文勘测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文勘测应急工作,具体负责应急指导、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水文站(队)负责管辖区的水文勘测应急工作。市局成立预防水文勘测突发事件突击队,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增援各水文站。
2.2 职责 市水文局负责全市勘测报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突发性水旱灾害水文勘测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市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水文勘测应急工作等。 各水文站负责管辖区域水文勘测应急的管理、组织和指挥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总体要求
3.1.1 预测预警 (1)各水文站(队)应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水旱灾害,健全完善水文监测站网及各项监测制度,加强监视及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各水文站(队)应制定并完善各种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急监测实施方案,做到常备不懈。
3.1.2 信息报告 (1)应急水文勘测信息实行分级报告制度,由事发地水文站(队)向所在地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水文机构报告,情况紧急时,应越级上报。 (2)突发性水旱灾害涉及其它水文机构的管辖区域时,事发地水文机构应向受影响区域的水文机构通报。
3.1.3 分级响应 (1)各水文站(队)应区分突发性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制定本级机构的应急响应。 (2)当水文站(队)机构不能独立完成应急测报任务时,必须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水文机构报告并请求支援。
3.2 响应内容 包括应急启动、应急监测、分析评估、应急结束四个方面。
3.2.1 应急启动 事发地水文站获知突发性水旱灾害信息后,应立即依据预案启动相应的水文勘测应急工作,指挥及水文勘测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开展工作。
3.2.2 应急监测 (1)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事发地水文机构应及时加密测点测次。 (2)监测数据的报送应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确保快速、可靠。防汛抗旱重要水文数据应在25分钟内报达市水文局。
3.2.3 分析评估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事发地水文机构应及时对突发性水旱灾害进行水文调查,作出分析评估,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3.2.4 应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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