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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5-12 15:48:26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孝感市水文局 编辑:代琳 |
(3)突发性水旱灾害涉及其它水文机构的管辖区域时,事发地水文机构应向受影响区域的水文机构通报。
3.1.3 分级响应 (1)市水文局、各水文站应区分突发性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制定本级机构的应急响应。 (2)水文机构不能独立完成应急测报任务时,必须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水文机构报告并请求支援。
3.1.4 信息发布 水文情报预报应急信息由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文机构按照规定权限向社会统一发布,禁止任何其它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发布。
3.2 响应内容 包括应急启动、监测报送、预测预报、分析评估、应急结束五个方面。
3.2.1 应急启动 事发地水文机构获知突发性水旱灾害信息后,应立即依据预案启动相应的水文情报预报应急工作,指挥及情报预报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开展工作。
3.2.2 监测报送 (1)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事发地水文机构应及时加密测点测次。 (2)监测数据的报送应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确保快速、可靠。防汛抗旱重要水文数据应在25分钟内报达市水文局。
3.2.3 预测预报 (1)市水文局应滚动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同时要积极利用定量降雨预测结果,开展洪水预测分析,为防汛指挥提供决策支持。 (2)市水文局应积极开展旱情、水情的趋势预测分析,为应对干旱灾害提供信息服务。
3.2.4 分析评估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事发地水文机构应及时对突发性水旱灾害进行水文调查,作出分析评估,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3.2.5 应急结束 当突发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事件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水文局宣布结束水文情报预报应急行动,恢复正常工作。
3.3 市水文局水文情报预报应急响应
3.3.1 Ⅰ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Ⅰ级响应 ① 府澴河或汉北河发生特大洪水(孝感、卧龙或民乐闸、应城水位超保证); ②长江中下游或汉江发生特大洪水(汉口、汉川水位超保证); ③3个县市区以上发生严重洪涝、泥石流灾害; ④5个县市区以上发生特大干旱; (2)Ⅰ级响应行动 市水文局局长主持水文情报预报应急的组织指挥工作;主持市局预报会商、签署预报发布单、参加市防办会商会。 市水文局分管水情工作的副局长协助局长参与应急组织指挥、市局预报会商和市防办会商会。 水情科科长协助局长组织市局预报会商、强化值班,组织开展水文情报预报及分析工作。 水情科全体人员立即上岗,跟踪水雨情发展,制作滚动洪水预报或旱情分析;负责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的运行和管理、确保实时水雨工情信息的接收和处理。 勘测科负责组织有关河段的洪水加密观测工作及洪水调查分析工作;办公室全天候值班,负责电源、生活、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3.3.2 Ⅱ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 ①府澴河或汉北河发生较大洪水(孝感、卧龙或民乐闸、应城水位接近保证); ②长江中下游或汉江发生特大洪水(汉口、汉川水位接近保证); ③2个县市区以上发生严重洪涝、泥石流灾害; ④4个县市区以上发生特大干旱; (2)Ⅱ级响应行动 市水文局局长主持水文情报预报应急的组织指挥工作;主持市局预报会商、签署预报发布单、参加市防办会商会。 市水文局分管水情工作的副局长协助局长参与应急组织指挥、市局预报会商和市防办会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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