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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5-12 16:55:44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孝感市水文局 编辑:代琳 |
3.5.3技术管理组负责对监测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编写应急监测快报。
3.5.4应急监测快报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查批准后,上报省水文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活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3.6跟踪监测
3.6.1应急监测工作期间,监测频次视污染程度、影响范围而定,通常不应低于每日4次,必要时应实行连续监测,并根据水流情况实行跟踪监测,并编写应急监测(调查)快报。
3.6.2对事故发生后滞留在水体中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进行跟踪监测,直到基本恢复环境原状。
3.7应急监测终止
3.7.1应急监测终止程序 接到省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监测终止的指令后,由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监测终止,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安排正常的水环境监测或跟踪监测。
3.7.2应急监测终止后的工作 现场应急监测终止后,由技术管理组评价所有的应急监测记录和相关信息,评价应急监测期间的监测行为,总结应急监测的经验教训,提出完善现有应急监测预案的建议。
4 附则 本应急监测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经修改后报省局突发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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