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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5-12 16:55:44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孝感市水文局 编辑:代琳 |
(2)非汛期: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3)突发性性水污染事件发生期: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3.2应急监测启动 获知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后,领导小组立即按本预案启动应急监测工作程序,下达应急监测命令,通知事件发生地及事件有可能影响区域的市(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环境监测分中心),迅速组成应急监测联合小组,做好应急监测工作。
3.3应急监测准备 平时做好出发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应急启动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技术管理组和现场调查组根据已知事件发生信息确定初步应急监测方案和现场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并提出隔离警示区域范围及应急处置建议。 现场监测组完成现场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通讯照明器材、耗材、试剂和监测质量保证的准备工作。 局机办公室完成应急指挥车、应急监测车等调度工作。 水质监测室留守人员做好应急监测实验室准备工作,随时对现场采集的样品进行分析。省中心监测室同时作好监测的准备工作,待命随时出发增援相关分中心作好监测工作。 在应急监测过程中,所有工作以应急监测为主,服从应急监测的需要,优先进行应急监测。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3.4现场采样与监测
3.4.1到达现场后,技术管理组根据现场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应急监测方案进行审核,根据应急监测相关技术的要求确认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等,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当事故现场污染物不明或难以查清时,技术管理组和现场调查组要在进行现场调查的同时,通过技术分析尽快确定应急监测方案,必要时进行专家咨询。
3.4.2现场监测组迅速完成电力系统、气象系统和照明设施的安装架设。
3.4.3现场监测组采样监测人员进入污染事故现场后,按应急监测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被污染的水体进行应急监测和全过程水量、水质动态监控,随时掌握污染事故的变化情况,并将监测结果交技术管理组。 无法进行现场监测的污染物,应将现场采集的样品快速送到实验室进行分析。样品送交分析人员后,现场监测人员应说明有关情况,分析人员对照采样原始记录进行核对,以最快的速度分析样品,并将监测结果交技术管理组。 样品分析结束后,剩余的样品应在污染事故处置妥当之前按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保存。
3.4.4现场采集的样品,要做唯一性标识,采样人员应在现场填写采样原始记录表。现场采样应尽量在事故责任方、受害方及当地政府均有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三方代表均应在采样原始记录表上签字。
3.4.5采样监测人员进入污染事故现场时,应根据现场情况佩戴防毒面具、穿着防护服,做好自身防护。
3.5应急监测报告
3.5.1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编报水环境监测快报,采用文字型(可适当附图表说明)一事一报的方式,分为速报、确报、影响期间内动态报告和处理结果报告4类。速报指获知事件发生信息、发现异常情况或重大隐患后40分钟以内上报(用电话报告,另编快报电传或送达);确报指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动态报告指在水污染事件影响期间内连续编制各期快报;处理结果报告指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5.2应急监测快报可参考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过程) (2)事件发生原因 (3)上下游监测断面(点)位置说明和位置图, (4)主要污染物(物质、数量、装载情况)、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5)水位、流量、流速 (6)污染影响范围 (7)损失和影响情况 (8)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9)消除或减轻污染物危害的措施和建议 (10)必要时进行污染影响程度及范围预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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