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日期:2007-6-15 10:57:09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方祯 编辑:代琳 |
《水文条例》在中华大地的诞生,给水文的发展带来了新的际遇,给水文事业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她将会伴随着水文前进的历程,使水文在实践中求得发展,在发展中得以繁荣。为使《水文条例》尽快地植根于社会,服务于水文,作为直接的受益者必须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吃透精神,加大宣传力度 《水文条例》的诞生凝结了几代水文人的心血与智慧,创建了水文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水文条例》明确了“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的公益性质;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投资渠道;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工作,其直属的水文机构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的双重管理体制;明确了“国家建立水文监测资料共享制度,基本水文监测资料应依法公开”,“编制重要规划、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和水资源管理等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应当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水文机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审查”,以及“国家对水文资料实行统一汇交”的资料使用和审查制度;明确了“国家依法保护水文监测设施”,“国家依法保护水文监测环境”的权益保护制度;规范了“从事水文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水文监测所使用的专用技术装备应当符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水文监测所使用计量器具应当依法检定合格”的监测行为规范;规范了“水文情报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文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向社会统一发布。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防汛抗旱要求,及时播发、刊登水文情报预报,并标明发布机构和发布时间”的情报信息发布方式。《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水文立法的空白,标志着水文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依法监管、依法测报、依法建设的新阶段。
该“条例”于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了,我们必须首先加强认真学习,在深刻领会其精神内函的基础上,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更多的人、更多的部门、更为广泛的领域了解水文、关注水文、重视水文、支持水文。使《水文条例》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二、抢抓机遇,改善发展环境 新中国成立以来,水文行业的管理体制曾经经历了三次下放和上收,从水文工作由原水电部直接管理,直至将水文测站下放到县,甚至人民公社管理。管理体制的频繁变动,削弱了水文工作的管理,直接影响了水文的投资渠道的畅通,直到今天《水文条例》开始实施之时,水文仍实施着单纯地由省级财政投资,由省、部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以专项补助的投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阻碍了水文事业的发展,而且影响到为地方服务的积极性。
《水文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为水文事业的发展带来大好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必将创建出良好的发展环境、美好的发展前景。机不可失,我们必须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主动出击,积极攻关,同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进行宣传、汇报、联系和沟通,按照《水文条例》的精神,积极争取到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支持与投资。彻底改变水文“单一”的投资模式,变“单腿”独行为“双腿”并走,变原“上不靠,下不靠”,“上难管,下不管”的管理体制为“上下齐抓共管”的合管模式。
三、增强劲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水文由于受到管理体制与投资环境的限制,造成了工作职能脱节,水文队伍不稳,服务能力不强等现象,给水文事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诸多的困难,也给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将会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而且会给水文更高层次的发展创造机缘。
《湖北水文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各级审查批准实施,此《规划》不仅为湖北水文的投资提供了项目依据,而且对水文能力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与要求。依托《水文条例》的颁布,使《规划》得到全面落实,使水文事业全面融入到当地的国民经济的发展之中。 |
| 上一篇:协调各方关系 构建和谐水文 |
下一篇:把握《条例》精神实质 加快水文发展步伐 |
|